根據黔自然資發[2020]10號《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貴州省生態環境廳關于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強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防控工作的意見》,為加強地塊開發利用過程中的環境管理,保護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防止地塊環境污染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建設活動。根據黔環通[2019]171號第二條要求: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應對地塊土壤進行污染狀況調查。為此,主管部門要求對東風湖-03-15(調2)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明確其是否可作為幼兒園用地(080404)開發利用。2024年5月貴州開元創盛置業有限公司委托貴州鼎鑫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擔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地塊內部及周邊區域無可能污染源,認為地塊環境風險可接受,無需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現將東風湖-03-15(調2)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項目概況
東風湖-03-15(調2)地塊位于貴陽市開陽縣紫興街道群興村,地塊北至群興村集體土地、地塊南至群興村集體土地、地塊西至群興村集體土地、東至群興村集體土地。項目總占地面積7020.21m2,地塊中心坐標東經106.97005°、北緯27.03819°,海拔高程+1227m。該地塊2003年2月之前為農用地,2003年2月至今為農用地,地塊土地利用類型為農用地。地塊現狀處于閑置狀態,地塊用地擬規劃屬于自然資發[2023] 234號《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的通知》中規定的幼兒園用地(080404),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規定的第一類用地。
二、調查目的
為保障人體健康,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程序和方法,通過對調查地塊內外(調查范圍)的用地歷史與活動現狀等資料收集與分析,識別調查地塊內外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和污染物,分析調查地塊存在污染的可能性,得出調查地塊是否需要進一步土壤調查或按照規劃的建設用地第一類用地進行土地開發利用的明確結論,為調查地塊的環境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三、調查結果
結合資料收集整理分析、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及地塊歷史影像,東風湖-03-15(調2)地塊使用歷史為農用地。地塊周邊無涉重企業,周邊三廢均得到妥善處置,地塊及周邊相鄰地塊未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無相應的環境污染事故查處記錄。地塊內部及周邊區域無可能污染源,地塊土壤環境狀況可接受,可按照規劃的幼兒園用地(080404)第一類用地進行開發利用,不需要進一步補充調查,即本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到第一階段結束。
委托單位:貴州開元創盛置業有限公司
負責人:田祺永
編制日期:二零二四年十月
聯系人:田祺永 聯系電話:15985130450